
1954年,興安盟并入呼倫貝爾納文慕仁盟,稱呼倫貝爾盟,鄂倫春自治旗歸呼倫貝爾盟管轄。1955年,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改為鄂倫春自治旗人民委員會(旗長)。1959年1月15日,經國務院批準,鄂倫春自治旗人民委員會駐地由小二溝遷至阿里河鎮,同時將喜桂圖旗的甘河、克一河地區劃入鄂倫春自治旗境。
1960年,建加格達奇鎮。1966年5月,加格達奇鎮歸大興安嶺特區管理(行政區劃仍屬鄂倫春自治旗)。1967年12月26日,鄂倫春自治旗成立革命委員會(主任),隸屬呼倫貝爾盟革命委員會。1969年7月5日,鄂倫春自治旗劃歸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管轄。1979年5月30日,劃回內蒙古自治區仍歸呼倫貝爾盟管轄。
1988年,鄂倫春自治旗轄6個鎮、8個鄉。
1989年,轄7個鎮、5個鄉。
1994年,轄8個鎮、4個鄉。
1996年,轄7個鎮、4個鄉。
1997年,轄9個鎮、3個鄉、89個村民委員會。
1998年,轄8個鎮、4個鄉。
2002年,轄8個鎮、2個鄉。
2007年,轄6個鎮、1個鄉。
2012年,轄8個鎮、2個鄉、82個行政村。
截至2019年,鄂倫春自治旗轄8個鎮、2個鄉、82個行政村。

1954年,興安盟并入呼倫貝爾納文慕仁盟,稱呼倫貝爾盟,鄂倫春自治旗歸呼倫貝爾盟管轄。1955年,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改為鄂倫春自治旗人民委員會(旗長)。1959年1月15日,經國務院批準,鄂倫春自治旗人民委員會駐地由小二溝遷至阿里河鎮,同時將喜桂圖旗的甘河、克一河地區劃入鄂倫春自治旗境。
1960年,建加格達奇鎮。1966年5月,加格達奇鎮歸大興安嶺特區管理(行政區劃仍屬鄂倫春自治旗)。1967年12月26日,鄂倫春自治旗成立革命委員會(主任),隸屬呼倫貝爾盟革命委員會。1969年7月5日,鄂倫春自治旗劃歸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管轄。1979年5月30日,劃回內蒙古自治區仍歸呼倫貝爾盟管轄。
1988年,鄂倫春自治旗轄6個鎮、8個鄉。
1989年,轄7個鎮、5個鄉。
1994年,轄8個鎮、4個鄉。
1996年,轄7個鎮、4個鄉。
1997年,轄9個鎮、3個鄉、89個村民委員會。
1998年,轄8個鎮、4個鄉。
2002年,轄8個鎮、2個鄉。
2007年,轄6個鎮、1個鄉。
2012年,轄8個鎮、2個鄉、82個行政村。
截至2019年,鄂倫春自治旗轄8個鎮、2個鄉、82個行政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