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2月8日,鄂托克旗自治政府籌備處成立。9月7日,鄂托克旗政務委員會成立。1950年5月,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成立,今鄂托克前旗區域為當時鄂托克旗南部五、六、七、九、十一區的轄地。1956年,鄂托克旗撤區,在南部地區即今鄂托克前旗劃設瑪拉迪、哈日根圖、吉拉、珠和、布拉格、毛蓋圖6個蘇木,三段地中心區三段地、二道川、城川等鄉。1958年,人民公社化時劃設查汗陶勒蓋、吉拉、布拉格、毛蓋圖、城川等人民公社。1961年,劃設瑪拉迪人民公社。1962年,分設三段地、二道川人民公社。1979年,又分設芒哈圖人民公社。
1980年8月12日,經國務院批準,析鄂托克旗南部布拉格、毛蓋圖、瑪拉迪、查汗陶勒蓋、吉拉、珠和、三段地、二道川、城川、芒哈圖10個人民公社的行政區域,設置鄂托克前旗建制,并增設敖勒召其鎮,為旗人民政府駐地。1983年,改革農村牧區“政社合一”體制,以原人民公社、鎮的行政區域為基礎,分別建立蘇木、鄉、鎮人民政府。
1949年2月8日,鄂托克旗自治政府籌備處成立。9月7日,鄂托克旗政務委員會成立。1950年5月,鄂托克旗人民政府成立,今鄂托克前旗區域為當時鄂托克旗南部五、六、七、九、十一區的轄地。1956年,鄂托克旗撤區,在南部地區即今鄂托克前旗劃設瑪拉迪、哈日根圖、吉拉、珠和、布拉格、毛蓋圖6個蘇木,三段地中心區三段地、二道川、城川等鄉。1958年,人民公社化時劃設查汗陶勒蓋、吉拉、布拉格、毛蓋圖、城川等人民公社。1961年,劃設瑪拉迪人民公社。1962年,分設三段地、二道川人民公社。1979年,又分設芒哈圖人民公社。
1980年8月12日,經國務院批準,析鄂托克旗南部布拉格、毛蓋圖、瑪拉迪、查汗陶勒蓋、吉拉、珠和、三段地、二道川、城川、芒哈圖10個人民公社的行政區域,設置鄂托克前旗建制,并增設敖勒召其鎮,為旗人民政府駐地。1983年,改革農村牧區“政社合一”體制,以原人民公社、鎮的行政區域為基礎,分別建立蘇木、鄉、鎮人民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