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1958年,在人民公社化運動中,郡王旗12鄉1個鎮組建為5個人民公社;札薩克旗成立5個人民公社。1959年1月20日,經國務院批準,撤銷札薩克旗、郡王旗建制,設置伊金霍洛旗,以原札薩克旗、郡王旗兩旗的區域為伊金霍洛旗的行政區域。旗人民委員會轄1個鎮、8個人民公社。1961年,伊金霍洛旗的行政區域調整為12個農村人民公社、1個鎮人民公社。

1964年,伊金霍洛旗人民委員會由新街鎮遷駐阿勒騰席熱鎮。將新街鎮與札薩克人民公社合并置新街人民公社。1983年,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會和人民政府在全旗改革人民公社制度,將伊金霍洛、臺格、蘇布爾嘎3個人民公社改建為3個蘇木人民政府;將其他11個農村人民公社改建為鄉人民政府;恢復新街鎮。阿勒騰席熱鎮和新街鎮分別成立鎮人民政府。1993年,設置烏蘭木倫鎮。

1958年,在人民公社化運動中,郡王旗12鄉1個鎮組建為5個人民公社;札薩克旗成立5個人民公社。1959年1月20日,經國務院批準,撤銷札薩克旗、郡王旗建制,設置伊金霍洛旗,以原札薩克旗、郡王旗兩旗的區域為伊金霍洛旗的行政區域。旗人民委員會轄1個鎮、8個人民公社。1961年,伊金霍洛旗的行政區域調整為12個農村人民公社、1個鎮人民公社。

1964年,伊金霍洛旗人民委員會由新街鎮遷駐阿勒騰席熱鎮。將新街鎮與札薩克人民公社合并置新街人民公社。1983年,伊金霍洛旗人大常委會和人民政府在全旗改革人民公社制度,將伊金霍洛、臺格、蘇布爾嘎3個人民公社改建為3個蘇木人民政府;將其他11個農村人民公社改建為鄉人民政府;恢復新街鎮。阿勒騰席熱鎮和新街鎮分別成立鎮人民政府。1993年,設置烏蘭木倫鎮。